逾9成消費者認同立法規管醫療美容 消委會倡議引入清晰定義和牌照制度

2016月12月12日 消費者委員會 逾9成消費者認同立法規管醫療美容 消委會倡議引入清晰定義和牌照制度

近年,「醫療美容」大行其道,縱使發生了致命的美容事故,為人詬病的銷售技巧和服務質素言猶在耳,愛美一族仍願意為塑造完美體態和動人容貌,大灑金錢。消費者委員會發表研究報告,揭示目前本港在「醫療美容」定義和全面監管的情況下,無論產品服務涉及的風險、醫療儀器的監管、以至業界的資歷認證要求、銷售手法,資訊披露和申訴機制等每個環節都出現潛在問題,消費者難以判斷和往往低估所需承擔的風險,難以自我保護。(詳細報告:醫療美容服務的消費保障 – 引入新規管制度)

消委會建議政府考慮以法例確定構成「醫療美容」的元素,引進牌照制度,從規管從業者資歷、儀器使用、處所設施,加強監控力度;再加上規定推廣手法、資料披露、冷靜期和申訴機制等措施維護消費安全和權益。報告提出9項建議,供政府、業者及持份者參考,期望多管齊下,切實提高消費者的保障。

一、清晰定義「醫療美容」為消費者保障奠定法理基礎
二、引進牌照制度,監督服務質素
三、訂立資歷標準,確保專業水平
四、儀器註冊及事故呈報機制,監察儀器的安全性
五、獨立、具實證的資訊和建議,方便消費者作出知情的選擇
六、徵求書面同意,保消費者信心
七、規管具誤導性廣告
八、提供強制性冷靜期,阻不良銷售手法
九、透過調停和仲裁排解糾紛和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