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醫療機構規管的立法建議

2017年2月21日「私營醫療機構規管的立法建議」

「私營醫療機構規管的立法建議」將於2月28日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討論, 政府建議私家醫院、法團組織管理的診所及日間醫療中心全部須向政府領牌, 小型執業診所可豁免申請。如果涉及高風險程序, 則納入醫院或日間醫療中心監管。私營醫療機構的持牌人要承擔全部責任。而最新立法建議中的擬議罪行包括"任何不屬註冊醫生或註冊牙醫的人, 在非持牌或特定獲豁免的處所, 為另一人進行其本意是某醫治或醫療程序並導致另一人身體受傷", 立法建議詳文請看:

http://www.legco.gov.hk/…/…/papers/hs20170228cb2-845-1-c.pdf

有關傳媒報導如下: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14630-201702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