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2017年3月10日 都市日報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梁振英特首的任期只剩下約3個月,不少人都對他任內表現評價一番,而我就覺得縱然對他的施政未必全部同意,但相信他始終是想盡心盡力服務香港的。尤其他矢志要發展經濟,興旺百業,希望政府更積極發揮市場推動者和引導者的作用,促進經濟發展,這是我十分認同的。

5年前,梁特首的政綱有這樣一項:「檢討不利營商環境的法規及行政措施……在訂立新法規時,要評估對中小企及小商販的經營環境帶來的影響。」那就是說,要為工商百業「拆牆鬆綁」。事實上,政府要做好市場推動者和引導者角色,確要這樣做,才能促進經濟,使香港持續成為繁榮的國際都會。

只可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當特首的政綱去到落實層面時,往往變形走樣,甚至跟原來理念背道而馳。

近期當局提出一套所謂醫療儀器規管架構建議,企圖將美容儀器與醫療儀器混為一談,結果激發了過千位美容從業員兩度請願。這全因為當局漠視業界實況,將美容師普遍使用的多種美容儀器,改為須有醫生在場或由醫生使用,直把他們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專業資格全部否定。若這樣做,全港六千間美容院中,有超過一半要關門。

當局本身亦承認,國際間就用於美容程序的醫療儀器的使用管制,其實並未有一致做法,哪當初又為何決定嚴苛處理,置業界意見不顧?

又例如當局打算禁止36個月以下嬰兒奶粉宣傳,同樣令人莫名其妙。嬰兒進食母乳固然最好,但不是每位媽媽都可持續餵哺母乳,有的產假結束回復上班,有的因為身體狀況的緣故,當局怎能將香港母乳餵哺率低,歸咎於奶粉宣傳呢?若禁止有關資訊發放,需要使用奶粉的父母又如何為嬰兒作出合適選擇?這只是好心做壞事!

況且,其他先進地區如歐盟、新加坡、新西蘭等只規管零至6個月嬰兒奶粉宣傳,澳洲亦只規管12個月以下的,為何香港偏偏要跟隨發展中國家,如加納、畿內亞比索、尼日利亞、黎巴嫩、巴西、菲律賓等一樣,去規管36個月嬰兒奶粉?這是哪門子的國際標準!當局保障市民健康,本來無可厚非,但絕不該矯枉過正,對業界規管寧嚴毋寬。有關官員應摒除成見,多與持份者溝通,充分平衡各方意見和利益,才可望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