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威嚇顧客買會籍 海關再拘健身中心2男職員

05月17日 東網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517/bkn-20180517194550887-0517_00822_001.html

海關於上月(4月)24日,在油麻地彌敦道一間健身中心,拘捕2名男職員及2名男董事(20至64歲),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經深入調查後,今日在該健身中心再拘捕2名男職員,令被捕人數增至6人。

 

根據法例,任何商戶如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法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