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消費者委員會「消費爭議解決中心」會議

由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邵家輝議員安排, 本會主席Frances Chiu與其他協會領導一起出席與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會議, 就消委會於8月31日倡議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互相交流意見。

主席表示本會支持「先調解、後仲裁」方案, 但對倡議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有以下意見:

1. 如果消費者不須邀費而商戶則須負擔費用使用「消費爭議解決中心」將有違公平原則, 也令中小企經濟壓力大增, 同時也憂慮不需邀付任何費用可能導致消費者濫用服務。
2. 美容業主要是服務性行業, 並不是簡單的產品銷售, 憂慮調解員及仲裁員是否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及行業認知處理有關美容療程的個案。
3. 參與「消費爭議解決中心」的商戶獲發標貼以讓消費者識別, 憂慮會變相標籤其他沒有參與的商戶不是優質。

主席期望消委會如果落實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 美容業界可以參與就制定內容及細節給予意見。

有關「消費爭議解決中心」報告內容:
https://www.consumer.org.hk/ws_chi/competition_issues/reports/consumer-arbitration.html

觀看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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